《人民日报》:中央对十亿农民养老零投入 老人试图抢劫只为入狱养老 :http://nc.people.com.cn/GB/8585264.html
中国公安部的统计数字显示,中国自1980年度开始赴海外留学的将近100万人中有三分之二没有回国。中国政府说,这个比率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高。
http://education.china.com/zh_cn/abroad/life/11043777/20070225/13951685.html
有关《世界人权宣言》的录像: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vLgj3AIpkHM
联合国的<世界人权宣言>(中国也是签署国之一): http://www.un.org/chinese/work/rights/rights.htm
第三条: 人人有权享有生命、自由和人身安全。 (想想四川豆腐渣工程学校, 三鹿吧)
第四条: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;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,均应予以禁止。 (想想黑砖窑吧)
第五条: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,或施以残忍的、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。(想想上海杨佳杀警案吧)
第十三条 ㈠ 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。(想想户口与港澳通行证吧。自由在本国迁徙也是最基本的人权,但中国的户口剥夺了中国人的这个权利。离开户口地就意味着失去了作为中国人的福利---尽管即使有户口福利也很少)
㈡ 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,包括其本国在内,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。 (只有20个国家对中国免签证,可怜)
㈠ 人人有权享有国籍。(多少中国人因为超生无法上户口? 他们的国籍权呢?)
第十七条 ㈠ 人人得有单独的财产所有权以及同他人合有的所有权。 ㈡ 任何人的财产不得任意剥夺。 (想想强制拆迁吧)
第十八条 人人有思想、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;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,以及单独或集体、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、实践、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。 (在中国却不能自由、公开表达自己的信仰)
第十九条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;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,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、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。(中国没有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,世人皆知)
第二十条 ㈠ 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。 ㈡ 任何人不得迫使隶属于某一团体。 (中国还是一党制。没有结社、集会与游行的自由)
第二十一条 ㈠ 人人有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治理本国的权利。 ㈡ 人人有平等机会参加本国公务的权利。 ㈢ 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;这一意志应以定期的和真正的选举予以表现,而选举应依据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权,并以不记名投票或相当的自由投票程序进行。(现在中国人还是无权“用手投票”,所以只好“用脚投票”)
㈠ 人人有权工作、自由选择职业、享受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。(中国有失业保障?真实的谎言!)
㈢ 每一个工作的人,有权享受公正和合适的报酬,保证使他本人和家属有一个符合人的生活条件,必要时并辅以其他方式的社会保障。(我父母的养老保险呢?我生个孩子国家有保障吗?不仅没有,还要向我收“社会抚养费”!)
㈣ 人人有为维护其利益而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。 (中国有工会?中国只有虚假的、不为工人谋福利、只为政府来控制工众人的“伪工会”)
第二十四条 人人有享有休息和闲暇的权利,包括工作时间有合理限制和定期给薪休假的权利。 (加班有加班费在绝大多数中国工厂和公司只是个幻想)
㈠ 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,包括食物、衣着、住房、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;在遭到失业、疾病、残废、守寡、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,有权享受保障。(中国的医疗、住房、养老和失业的社会保障??? 我无言,只有狂笑!)
㈠ 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,教育应当免费,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。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。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设立。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。(中国有“义务教育”???!!! 全世界在义务教育阶段还收学费、书本费、学杂费的只有2、3个国家,中国是其中之一。中国今年刚刚说要开始免学杂费、书本费,但免一百多元的费用却要收更多的成千甚至数万的赞助费、借读费、择校费。。。。。。。!)
㈡ 人人对由于他所创作的任何科学、文学或美术作品而产生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,有享受保护的权利。 (在中国,软件的版权根本不受政府保护!)
中国签署《世界人权宣言》60年了,但最基本的人权在中国还是幻想
第三条: 人人有权享有生命、自由和人身安全。 (想想四川豆腐渣工程学校, 三鹿吧)
第四条: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;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,均应予以禁止。 (想想黑砖窑吧)
第五条: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,或施以残忍的、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。(想想上海杨佳杀警案吧)
第十三条 ㈠ 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。(想想户口与港澳通行证吧。自由在本国迁徙也是最基本的人权,但中国的户口剥夺了中国人的这个权利。离开户口地就意味着失去了作为中国人的福利---尽管即使有户口福利也很少)
㈡ 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,包括其本国在内,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。 (只有20个国家对中国免签证,可怜)
㈠ 人人有权享有国籍。(多少中国人因为超生无法上户口? 他们的国籍权呢?)
第十七条 ㈠ 人人得有单独的财产所有权以及同他人合有的所有权。 ㈡ 任何人的财产不得任意剥夺。 (想想强制拆迁吧)
第十八条 人人有思想、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;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,以及单独或集体、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、实践、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。 (在中国却不能自由、公开表达自己的信仰)
第十九条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;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,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、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。(中国没有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,世人皆知)
第二十条 ㈠ 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。 ㈡ 任何人不得迫使隶属于某一团体。 (中国还是一党制。没有结社、集会与游行的自由)
第二十一条 ㈠ 人人有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治理本国的权利。 ㈡ 人人有平等机会参加本国公务的权利。 ㈢ 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;这一意志应以定期的和真正的选举予以表现,而选举应依据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权,并以不记名投票或相当的自由投票程序进行。(现在中国人还是无权“用手投票”,所以只好“用脚投票”)
㈠ 人人有权工作、自由选择职业、享受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。(中国有失业保障?真实的谎言!)
㈢ 每一个工作的人,有权享受公正和合适的报酬,保证使他本人和家属有一个符合人的生活条件,必要时并辅以其他方式的社会保障。(我父母的养老保险呢?我生个孩子国家有保障吗?不仅没有,还要向我收“社会抚养费”!)
㈣ 人人有为维护其利益而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。 (中国有工会?中国只有虚假的、不为工人谋福利、只为政府来控制工众人的“伪工会”)
第二十四条 人人有享有休息和闲暇的权利,包括工作时间有合理限制和定期给薪休假的权利。 (加班有加班费在绝大多数中国工厂和公司只是个幻想)
㈠ 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,包括食物、衣着、住房、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;在遭到失业、疾病、残废、守寡、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,有权享受保障。(中国的医疗、住房、养老和失业的社会保障??? 我无言,只有狂笑!)
㈠ 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,教育应当免费,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。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。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设立。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。(中国有“义务教育”???!!! 全世界在义务教育阶段还收学费、书本费、学杂费的只有2、3个国家,中国是其中之一。中国今年刚刚说要开始免学杂费、书本费,但免一百多元的费用却要收更多的成千甚至数万的赞助费、借读费、择校费。。。。。。。!)
㈡ 人人对由于他所创作的任何科学、文学或美术作品而产生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,有享受保护的权利。 (在中国,软件的版权根本不受政府保护!)
中国签署《世界人权宣言》60年了,但最基本的人权在中国还是幻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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